剩余价值的英文?surplus value 剩余价值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那么,剩余价值的英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因为“剩余价值”这个概念是马克思提出来的,而且是在一部用英语写的书里面提出的,所以那里面的原词就是最恰当的。
Surplus valu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product produced by labor and the actual price of labor as paid out in wages in Marxian analysis of capitalism.
剩余价值: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析中劳动生产的产品价值与劳动在工资中所得报酬的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别。
1867年,德国的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他一天创造的价值同他每天的消耗全然不同。雇佣工人每天除了补偿自身劳动力价值以外,还必须额外工作若干小时,马克思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称为“剩余价值”。
工人赚企业的钱,企业赚消费者的钱,产品的价格越高,赚得越多。剩余价值理论既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实际。
m——剩余价值(Mehrwert):就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
c——不变资本(constant capital):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资本。
v ——可变资本(Variable Capital):是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剩余价值是资本积累的唯一源泉。不变资本是可变资本的对称。它指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本。生产资料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只是通过工人的具体劳动把它转移到新产品上去,原有的价值量并没有改变,马克思称它为不变资本。
扩展资料:
价值是商品经济形态社会的一个基本事实。价值基础上的“剩余价值”,这是工厂制的事实。它的表象是劳动协议或劳资谈判合同的执行过程的结果。其实,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合同理论,地位上相当于“剩余价值理论”,说的是劳动者不能弄清楚自己的“剩余”,实际上就是资方最后的控制权,它不属于劳动者。
就是说,劳动者对劳动过程没有最后的控制权。这是个商品社会的事实,马克思把它称作“剩余价值理论”。
1楼的是从宏观经济学角度的,我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
C: 不变资本 constant capital
V: 可变资本 variable capital
M: 剩余价值 这个众说纷纭,英语是 surplus value;residual value,有说是 M=maxs,也有人说是 marginalal value ,也有说是德语 Mehrwert(我比较倾向于Mehrwert,因为马克思是德国人...)
C(Cost)某国当年表示消耗掉的生产资料,V(value)表示工人工资,M( merit)就是利润。
C+V+M就是社会总产值(所有的新产品的价值),(C+V+M)-C=V+M (新创造的价值) 就是国民收入的价值形式。
国民收入相对于社会总产值来说,是一种净产值。它表明了一国扩大再生产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能力。
以上就是剩余价值的英文的全部内容,m——剩余价值(Mehrwert):就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c——不变资本(constant capital):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资本。